研究獎學金選拔及表揚實施辦法
宗旨 為促進精實營建學術研究,鼓勵精實營建優秀人才,設置研究獎學金。
宗旨
為促進精實營建學術研究,鼓勵精實營建優秀人才,設置研究獎學金。
申請人資格 本會學生會員或畢業未滿一年之個人會員。
申請人資格
本會學生會員或畢業未滿一年之個人會員。
名額 分為「專題研究獎學金」、「碩士論文獎學金」及「博士論文獎學金」。 每年1-3名,得視協會經費調整獲獎名額,並得從缺。
名額
分為「專題研究獎學金」、「碩士論文獎學金」及「博士論文獎學金」。
每年1-3名,得視協會經費調整獲獎名額,並得從缺。
申請時間 每年5月1日前。理事長得視協會情況調整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
每年5月1日前。理事長得視協會情況調整申請時間。
獎勵方式 「專題研究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一千元與獎狀一只。 「碩士論文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三千元與獎狀一只。 「博士論文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五千元與獎狀一只。 上述金額得視協會經費情況調整。
獎勵方式
「專題研究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一千元與獎狀一只。
「碩士論文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三千元與獎狀一只。
「博士論文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五千元與獎狀一只。
上述金額得視協會經費情況調整。
受獎人應履行義務 出席頒獎典禮領獎並報告研究內容。
受獎人應履行義務
出席頒獎典禮領獎並報告研究內容。
申請程序即應繳交文件 填具本獎學金申請書。 個人簡歷 在校歷年成績。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檢附與精實營建相關之「專題研究報告」或「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一份,並附電子檔光碟。
申請程序即應繳交文件
填具本獎學金申請書。
個人簡歷
在校歷年成績。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評審委員 由理事長擔任評審委員主席並邀請審查委員2-5人共同評選。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研究獎學金申請書
評審委員
由理事長擔任評審委員主席並邀請審查委員2-5人共同評選。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研究獎學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