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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獎學金選拔及表揚實施辦法

 

宗旨

  • 為促進精實營建學術研究,鼓勵精實營建優秀人才,設置研究獎學金。

 

申請人資格

  • 本會學生會員或畢業未滿一年之個人會員。

 

名額

  • 分為「專題研究獎學金」、「碩士論文獎學金」及「博士論文獎學金」。

  • 每年1-3名,得視協會經費調整獲獎名額,並得從缺。

 

申請時間

  • 每年5月1日前。理事長得視協會情況調整申請時間。

 

獎勵方式

  • 「專題研究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一千元與獎狀一只。

  • 「碩士論文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三千元與獎狀一只。

  • 「博士論文獎學金」頒發新台幣五千元與獎狀一只。

  • 上述金額得視協會經費情況調整。

 

受獎人應履行義務

  • 出席頒獎典禮領獎並報告研究內容。

 

申請程序即應繳交文件

  • 填具本獎學金申請書。

  • 個人簡歷

  • 在校歷年成績。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檢附與精實營建相關之「專題研究報告」或「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一份,並附電子檔光碟。

 

評審委員

  • 由理事長擔任評審委員主席並邀請審查委員2-5人共同評選。

  •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研究獎學金申請書